关于申报2010年度浙江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通知
院属各部门:
我处收到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浙江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在转发给你们,院网上“学院公告”页面也可下载该通知及申报指南等电子文档。请积极参与2010年课题申报。课题申报请于2010年1月15日前将书面申请表6份送到科研处高教研究室,并在电话知照高铮(电话:87150166、13486181716)的同时,以word文档的形式将申请表发到电子邮箱shazige@yeah.net。
科研处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
浙江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教技中心〔2009〕62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各高等院校:
为推进我省教育技术的应用与研究,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度全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种类
本年度申报课题种类为2010年度浙江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二、申报对象
我省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高等院校和各级教育技术管理部门的教育教学和科研人员、实验室和图书馆(室)管理人员、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及教学仪器设备生产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三、申报流程
课题申报人需认真填写《浙江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申报表》(附件3),并附详细的研究方案,材料一式五份,由各市教育技术中心初审。初审通过的课题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以市为单位报送省教育技术中心,同时递交电子文档。高等院校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省教育技术中心。报送截止时间:
四、申报数量
2010年度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一般课题各市申报数量为杭州、宁波、温州市各20项,义乌市5项,其他市各15项,高等院校各2项;重点课题各市申报数量为杭州、宁波、温州市各4项,义乌市1项,其他市各3项,高等院校各1项。
五、评审费用
每项申报课题须缴纳评审费150元,由各市代为统一收取,并通过银行(户名: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账号:1202026209900154456,开户银行:杭州市工行高新支行)或邮局集中汇寄至省教育技术中心。高等院校申报课题的评审费直接汇至省教育技术中心。
六、课题管理详见《浙江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附件1)。
七、其他
1、《浙江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申报表》和《**市课题申报汇总表》可从浙江教育技术中心网(www.zjedu.org)“科研培训”栏目下载。
2、省教育技术中心通信地址:杭州市保俶北路59号,邮编:310012;联系人:郑少艾,联系电话:0571-88069042,电子信箱:email@zjedu.org。
附件: 1.浙江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4.市级课题汇总表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
浙江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推动和提高教育技术应用水平,促进我省教育技术研究健康有序发展,依照《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确定课题的基本原则
1.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据浙江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研究方向,课题研究目标和内容明确具体,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步骤切实可行。
2.能为我省教育信息化建设发展、教育技术推广与应用等方面提供理论依据或先进经验;对教育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3、课题负责人和主要研究参加者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较好的研究基础,具备按计划完成课题的条件。
第二条 课题分类
1.浙江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根据课题的规模和重要性,分为“浙江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重点课题”(简称“重点课题”,编号序列为JA***)、“浙江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一般课题”(简称“一般课题”,编号序列为JB***)二类。
2.“重点课题”一般指比较重要的理论性研究课题和综合性应用研究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3.“一般课题”一般指在具体的教育、教学领域进行教育技术应用与研究的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第三条 课题管理
1.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是浙江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管理的领导机构,省教育技术中心科研培训部负责日常工作,包括课题的规划、评审、立题、鉴定和评奖等。
2.“一般课题”委托各市教育技术中心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共同管理。“重点课题”由省教育技术中心直接管理。省属高校承担的课题由省教育技术中心和校科研部门共同管理。
3.在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支持下,聘请专家为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评审员。评审员参与课题的评审、鉴定、评奖等工作。
4.“重点课题”的负责人应于每年12月份就本课题的本年度进程和下年度的计划向省教育技术中心提出书面报告。省教育技术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中期检查。对“一般课题”,将采用多科方式进行抽样检查。根据综合检查结果和各课题的年度报告,每年通报一次规划课题的执行情况。
5.课题进行过程中,因课题主要参与者工作变动无人接替等特殊原因,致使课题无法进行时,课题负责人应以书面形式主动向市教育技术中心提出终止课题的要求。“重点课题”要求终止时,由省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批准。
6.在各种形式的检查中,如发现条件严重不符或立项后实际上无进展的课题,省教育技术中心将予以撤销立项。
7.无故终止省级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或申请延期后仍未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者,将取消其今后4年内申报省级课题的资格;其所在学校(单位)不能申报次年的省级课题。
第四条 课题的申报
1.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是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各类研究课题申报的受理单位,负责统一思想制定《申报表》和《成果鉴定表》。
2.浙江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每年申报一次,时间为每年10月,课题以市或高等院校为单位限额申报。
3.课题申报材料应先报送给各市教育技术中心和有关高校科研部门初审后报省教育技术中心,在特定领域已有一定研究基础的人士,可以直接向省教育技术中心申报。
4.申报“重点课题”的申报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在申报时须经副高以上职务(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介绍。课题申报人必须实际主持课题的研究工作并在研究工作中承担实质性任务。
5.对中小学校和其他单位申报课题的要求:
(1)同一学校(单位)在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申报课题。省级教育技术科研先进单位在同年申报中可增报1项;
(2)同一申报人在同一年度申报课题限一项;
(3)申报人主持的省级课题未结题者,或申报人在近3年内主持过省级课题,但未经课题管理部门同意而擅自终止者,不予申报;
(4)同一学校(单位)承担的省级课题(含重点课题)不超过2项;
6.课题申报人同一时间内负责的同类课题只允许一项。没有充足理由未能完成所负责课题者,其单位(个人)2年内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7.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表》作全面审核,对申报人的业务能力、责任心、科研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并承担信誉保证。
8.各市教育技术中心应加强课题申报工作规划与指导。
第五条 课题的规划、评审与立项
1.“重点课题”申报材料经市教育技术中心组织专家初评后,由省教育技术中心组织评审。经评审通过的,下达立项通知书。“重点课题”一般按年作少量滚动立项,立项原则是已结题,需深化研究的省规划课题,要求每一个课题都能解决一个理论问题或实际问题。
2.“一般课题”的申报材料经市教育技术中心初步筛选后,由省教育技术中心组织评审。经评审通过的,下达立项通知书。“一般课题”一般每年按比例滚动立项,立项原则是符合学校(单位)和研究者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后能解决一些实际的理论问题。
3.高等院校申报的“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经校科研部门初审后,报省教育技术中心组织评审。
4. 课题立项后,省教育技术中心直接通知课题承担者,并向各市教育技术中心(校科研部门)通报。
第六条 课题经费
1.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经费原则上由课题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自行解决,情况特殊的,酌情预以资助。
2.自行解决或资助的科研经费用于与课题研究直接有关的调查、出差、资料、小型会议、打(复)印等。
3.自行解决或资助的科研经费,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专设科目代为管理,使用应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符合财务制度和规定。
第七条 课题的结题与鉴定
1.课题负责人按时上报符合《申报表》所承诺的课题成果,即为完成。课题成果形式有:研究报告、论文、著作、或其他产品。一个课题可以有一种或几种成果形式。
2. “重点课题”完成时,都应接受省教育技术中心组织的鉴定。“一般课题”由各市教育技术中心组织结题鉴定,并将结果报送省教育技术中心;部分影响较大,成果显著的“一般课题”也可以视情况接受省教育技术中心组织的鉴定;高等院校承担的课题均由省教育技术中心组织鉴定。
3.鉴定分通讯鉴定与会议鉴定两种形式。鉴定的方式与程序另行规定。
4.已正式立项的课题,到期因故不能完成时,课题负责人应以书面形式主动提出延长课题研究的要求,经批准,方可延长。
5.课题鉴定应符合规范要求:(1)课题主持人提前15天向课题管理部门递交鉴定申请报告及课题成果材料;(2)课题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按鉴定程序组织鉴定。
6.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规划办组织的科研成果评奖中被评为三等奖以上,或主要成果在省级以上教育刊物中发表的规划课题,可免于鉴定,直接向市教育技术中心办理结题手续。
第八条 成果的评奖
1.每三年进行一次“浙江省教育技术研究重大成果奖”的评奖活动(设一、二、三等奖),由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组织评委会评奖。
2.每二年进行一次“浙江省教育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的评选活动(设一、二、三等奖),由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组织评委会评奖。
3、按时取得成果的 “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是主要的参评对象。
5、评奖结果经批复后,以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或浙江省教育厅的名义颁布。
第九条 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附件2
浙江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指南
(2010-2012年)
本《指南》根据教育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结合我省今后几年教育技术应用与研究的工作重点制定,旨在推动教育技术理论和实践研究,促进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各领域中的整合应用,全面提升我省教育现代化水平。
本指南将推荐的课题研究方向分为七个部分,供申报课题时参考。课题申请人也可以结合自身优势和专业特长,另行确定研究课题和研究方向。
第一部分:
数字化校园的建设与应用研究
网络环境下教学模式和学习方式变革的研究
学科教师备课(教研)平台建设与应用研究
网络环境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影响及策略研究
网络条件下家校互动对构筑和谐德育环境的应用研究
营造特色校园网络文化的研究
校园电视台对校园文化建设的作用研究
学校网络安全系统建设与应用研究
移动通信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应用研究
第二部分:
学校教育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应用研究
学校教育教学资源综合成效研究
网络课程的设计与开发研究
学科主题学习资源的建设与应用研究
“浙江教育资源网”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学生用音像教材自主学习指导研究
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的培养与培训模式研究
基于网络的教师“校本培训”模式与应用研究
高校教育技术专业学科建设与课程设置的研究
第三部分:
“农远工程”实施效益评估的研究
“农远工程”对农村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实践研究
“农远工程”对培养农村中小学生综合能力的作用与影响研究
“农远工程”配套教育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应用研究
“农远工程”网络远程教育平台的建设与应用研究
书香校园工程实施效益评估研究
书香校园工程对提升农村中小学生综合能力的作用与影响研究
第四部分:
基于新课程理念的教学仪器研发
高中通用技术实验室建设与应用研究
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周期基本规律研究
小学学具开发及在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幼儿园教学活动环境特点与装备研究
数码互动显微镜的配置及标准研究
自动录播系统在教学评价中的应用研究
传感器在中小学实验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多媒体画廊装备在新课程中的使用研究
虚拟现实与仿真技术在高校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第五部分:
校园伤害事故校方责任评估体系研究
学校后勤数字化建设应用研究
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探索
素质教育实践基地设备配备标准
学校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研究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下的校服管理研究
第六部分:
中小学图书馆的建设与创新研究
中小学图书馆多元功能与应用研究
中小学图书馆标准化建设研究
高校数字化图书馆的建设与应用研究
中小学实验室建设与应用研究
中小学现代教育装备标准应用评价指标的研究
中小学生实验活动与创新能力关系研究
小学科学探究实验室应用模式研究
小学科学探究实验室对学生科学素养形成的影响和作用
第七部分:
教育装备项目采购管理研究
教育装备预算编制研究
教育装备的采购与使用的互动机制研究
学校政府采购绩效评估研究
学校政府采购效率研究
学校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研究
附件3
编号:
浙江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
申报表
申报类别:□重点课题 □一般课题
课题名称:
课题负责人:
完成时间: 成果形式:
单位、职务及职称:
邮编、地址:
联系电话: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制
课题组其它成员有关情况 | 姓名 | 课题内分工 | 工作单位 | 职务或职称 | |
所在单位意 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初审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省评 审组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说 明 | 本次课题申报必须附有详细的研究方案,研究方案应按规范要求设计,字数为2500-5000(用电脑打印),并包含有以下内容: 1.课题的现实背景及意义; 2.国内外关于同类课题的研究综述; 3.课题研究的内容及预期目标; 4.如研究已有一定基础,可写上初期研究成果或“研究的操作措施及做法;” 5.课题研究的步骤及人员分工; 6.课题研究的条件分析(含已取得的与本课题有关的研究成果); | ||||
(此表可复制。填表后一式五份报送初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