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向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出处:. 文字:佚名 时间:2006-07-08
浙艺院党〔2006〕36号
关于马向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中心)、附中:
经院党委研究,并报请省文化厅党组批复同意,决定:
李旭芳同志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马向东同志任宣传教育处处长
张明珠同志任组织人事处处长
屠灵华同志任组织人事处副处长
夏开堂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郑园全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吕根荣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上述部门负责人任期为两年,其中新提任部门领导岗位的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免去职务。
二○○六年七月五日